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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师/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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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说明
营造师/建造师和相关助理专业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按照议定方法丶程序丶预算和规格,以及合约指明期间,管理建造工程的各项程序;协调总承建商丶各分判商丶专门承建商和供应商负责的工作;与建筑师丶工程师丶测量师丶专业顾问丶承建商和各政府部门联络;对工程的质素丶进度和成本进行检讨丶视察丶评估及提交报告,并在需要时修订工程进度。
资历要求
持有建筑、屋宇及土木工程、屋宇装备工程、机电工程、测量或相关
学科学士或以上学位
;以及
具备最少
三年
与土地用途策划、设计、建造、屋宇/设施/基建运作或保养相关
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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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
电邮:
devbenq@dev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