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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商业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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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及航运
职责说明
航运商业专才负责船舶买卖和租赁、船舶营运和经纪、商业管理和分析、商业商品和货物贸易、货运或商品交易、合约前后的操作、索赔和滞期费方面的工作。相关专才亦包括(但不限于)进行市场分析、协商条款和条件并准备船舶买卖协议文件;优化指定路线上的货物和能源运输业务;监督租船协议及协议执行的运作;为船舶安排燃料供货商;监察船舶/货物营运上的盈亏并与合作持份者保持良好的关系。
资历要求
持有金融、经济、法律、国际航运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
持有远洋轮一级适任证书,并具备至少两年在远洋船舶上担任高级驾驶员(甲板或轮机长)或以上职务或在海事行业担任同等级别职责;
掌握国际海事法、海上保险、航运融资、商业航运、船舶买卖、船舶经纪或船舶租赁等方面的知识;及
在航运公司、船级社、海事顾问公司、保赔协会或造船厂等航运或运输业拥有至少 5 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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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物流局
电邮:
enquiry@tl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