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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便利

「人才清單」可應用於「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以及「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I) 應用於「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在「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下,僱主如欲招聘填補的職位空缺屬「人才清單」表列的行業和專業領域,可獲豁免市場供應測試,即直接提出申請而無須證明本地招募困難。可獲豁免市場供應測試的合資格職位載列於指引。

「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為兩項與就業掛鈎的計劃,向來是我們輸入人才安排的支柱,以協助僱主更快填補空缺,維持本地企業的競爭力。

(II) 應用於「優秀人才入境計劃」

符合人才清單要求的申請人經評核後,可享有「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下的入境便利(在「綜合計分制」下獲得30分額外分數)。申請人須提供文件,以證明其符合人才清單中相應專業的資格和經驗要求。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旨在吸引世界各地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以提升香港的國際競爭力。成功的申請者在來港前無須事先在港獲得聘用,並可攜同受養人來港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