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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及科技專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範疇:
(i)藥物學及生命科學或生物科技或醫療及健康護理科學;
(ii)數據工程(例如數據開採或數據分析)、人工智能、機械人技術、分布式分類帳技術、生物辨識技術、工業或化學工程等;
(iii)材料科學或納米科技;
(iv)微電子;及
(v)集成電路設計
創新及科技
詳細說明
香港的最新發展和前景

創新及科技專家對香港的創新及科技發展舉足輕重

引入具有豐富經驗和傑出成就的創新及科技(創科)專才能夠促進人才交流、吸引世界級的機構來港、培養蓬勃的創新文化,以及形成群聚效應,從而發展香港成為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及環球科研合作中心。

國家「十四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以及位於落馬洲河套區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等發展為香港帶來龐大機遇,香港對創科人才的需求將會迅速增加。

職責說明

創新及科技專家專長在相關創新領域領導不同種類的研發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領域:

- 藥物學及生命科學/生物科技/醫療及健康護理科學;
- 數據工程(例如數據開採/數據分析)、人工智能、機械人技術、分布式分類帳技術、生物辨識技術、工業或化學工程等;
- 材料科學/納米科技;
- 微電子;及
- 集成電路設計。

典型資歷

持有高認受性的大學所頒授的科學、科技、工程或數學(STEM)的學科學位,具備相關科技範疇的工作經驗,並

曾在頂尖的創科機構、公司,以及研發組織,並取得傑出成就,足以證明申請人為備受肯定的人才。相關證明例子包括:

為創科機構、公司或研發機構的董事/創始人/主要職員,並列舉其在相關領域的發明例子;或
現職以外的工作對推動相關領域的發展作出貢獻,並獲認同;或
為相關行業的公司創始人、企業家或主要職員,並對相關界別作出了重大的技術、商業或企業發展上的貢獻;或
為世界廣獲承認的知名人才(例如獲頒發有關領域的著名獎項);或
作出學術貢獻,並在權威刊物發表研究報告,或由知名專家認同,以展示其在相關領域的非凡才華;或
由相關領域中的著名研發中心、半官方組織或專上學院推薦

具備上述卓越經驗或成就的人士,即使並非具高認受性大學的科學、科技、工程或數學系(STEM)畢業生,亦歡迎申請。

查詢有關專業

創新科技及工業局
電郵:enquiry@iti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