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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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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服務
職責說明
海事總管
專長以安全和可盈利的方式,對受委託的船隊進行整體管理和技術運作支援,包括但不限於督導日常的維修保養、預算、驗船編排、培訓、船上事務的督導和監察,以及船隻的一般評估、檢查和進塢維修;向船隻提供技術支援和建議;監察船隻在法定認證和檢驗方面的技術情況;定期對船隻進行技術合規審查和缺陷/失靈調查;有系統地檢視質量、健康、安全和環境系統;處理船隻進入船塢、維修和檢驗等事宜,並為維修工程準備技術規範;遵照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為船員提供訓練;檢查船隻的貨物或其在船上的狀況;調查海上意外;以及以專家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研訊。
資歷要求
持有一級適任證明書,並具備最少兩年在遠洋船擔任高級船員(甲板或輪機)或更高級別職位
,或在海運行業擔任同等負責級別職位的航海經驗;或
持有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海事營運或海事管理或其他相關學科的
深造學位
(工程學碩士或理學碩士)或同等資歷,
並具備五年擔任總管
,或在海運行業擔任同等負責級別職位
的經驗
。
查詢有關專業
運輸及物流局
電郵:
enquiry@tlb.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