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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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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說明
造船師
專長對有關的船舶或離岸結構進行研究,並制訂適當規格,以便進行建造、改裝或修理工程;就船舶或離岸結構進行研究、設計和提出建議;計劃和監督整體設計、開發、建設、運作、維護和維修;以及根據國際公約的要求為船舶的認證和註冊提供專業建議。
資歷要求
持有大學造船學科的
學士學位;以及
在船舶管理公司、船級社、海事顧問公司或船塢從事規劃、管理或加快船舶設計及/或建造工作,或協調一項大型船舶建造或改裝工程項目方面
具備最少五年相關經驗,其中兩年
必須
從事行政、管理、執行或督導工作
。
查詢有關專業
運輸及物流局
電郵:
enquiry@tlb.gov.hk